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定点帮扶青海省民和县亮化工程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受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定点帮扶青海省民和县亮化工程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采购项目编号 | 四川华强公招(货物)2017-002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定点帮扶青海省民和县亮化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999897.69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 4、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青备案登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5:4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 至 ***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
投标截止时间 | *** 9:30 | |||||
开标时间 | *** 9:3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联系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海东市民和县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5层11508室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
收款人 |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35010154800004316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 |||||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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