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拯救及养护设备采购(第一批) 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交公路发【2010】167号
  批复单位 交通运输部
  招标人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拯救及养护设备采购(第一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珠澳大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三地政府)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是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项目法人,由广东省牵头、粤港澳三方共同组建,负责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的具体实施和运营管理,向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及三地政府负责。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拯救及养护设备(第一批)按资格后审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港珠澳大桥工程包括三项内容:一是海中桥隧工程;二是香港、珠海和澳门三地口岸;三是香港、珠海、澳门三地连接线。海中桥隧主体工程(粤港分界线至珠海和澳门口岸段,以下称主体工程)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海中桥隧工程香港段(起自香港?石湾、止于粤港分界线)、三地口岸和连接线由三地各自建设。

粤港澳三地共同建设的主体工程长约29.6km。主体工程分为桥梁工程和岛隧工程两部分,其中桥梁工程长约22.9km,起于岛隧工程结合部非通航孔桥西端,跨越深水区非通航孔桥、青州航道、江海直达船航道、浅水区非通航孔桥、九洲航道,止于珠海/澳门口岸人工岛。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用于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日常运营的拯救及养护设备(第一批),按照一个标段进行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救援及养护设备的采购(生产)、监造(如需)、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培训、上牌、办理第一年的设备全险(含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售后服务等。

2.3  供货地点

供货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澳口岸人工岛大桥管理区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财务、业绩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包括工程机械或设备或汽车销售等经营内容。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近3年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均为盈利。

3)业绩:近5年内(201210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过两项及以上同类设备采购,或两项及以上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建设货物采购的供货业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如果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上述关联企业同时参与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只允许其中注册资本金较大的一家企业通过同一合同段的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0    17  日至  10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以及招标人要求的业绩资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以及满足各项业绩指标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套,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人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才可在指定日期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凡无法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或虽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但未达到最低经验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申请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  11    22   9001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1     22  1000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交通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址:珠海市香洲区横龙路368

联 系 人:王先生

    话: ***

    真: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

人:杨小姐

联络电话: ***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须知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标人须知附件2:项目说明

附件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发布人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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