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已经菏泽市水利局以“菏水【2017】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菏泽市闫潭送水干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 一 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闫潭输水渠清淤4.4公里(桩号23+400-27+800),闫潭输水渠防渗护坡维修800米,闫潭输水渠护坡养护土方7.8公里,权庄闸下游护底护坡维修、闸管房及启闭机维修等。 2.2 建设地点: 东明 ; 2.3 工 期: *** ; 2.4 质 量:合格;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工程施工标: 菏泽市闫潭引黄灌区2017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标段内容:    闫潭输水渠7.8km(桩号 23+400~31+200)渠顶养护土方和渠坡养护土方;闫潭输水渠4.4km(桩号23+400~27+800)清淤;闫潭输水渠800m(桩号25+100~25+500、27+400~27+800)砼板护坡防渗维修;权庄闸护坡、护底、管理房、启闭机等维修养护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7.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0.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11.是否缴纳农民工工资担保. 12.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13.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7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5.发布公告的媒介: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6.1潜在投标人,请于 *** —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带清晰二维码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证明》;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凡提供虚假资料报名者,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6.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6.4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闫潭送水干线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科长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fzjthz00@163.com

发布时间: *** 17: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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