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7】296号文件核准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招标人为桃江县龙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桃江县团山路杆线拆除工程2.2 建设地点:桃江县2.3 规 模:桃江县团山路杆线拆迁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16.58 *** 工期要求:60日历日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2.6 保修要求:按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监委颁发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如下: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3.4 桃江县注册企业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纳税信用证明;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 ***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 *** 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南桃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8704 1240 0177 9756 0012 5.2注:投标保证金请附言说明“桃江县团山路杆线拆迁工程”简称的联系电话,以便查询,且投标保证金到账日期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投标人负责。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所有潜在投标申请人于 *** 至 *** (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在桃江县新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地址: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报名后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退回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6.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桃江县新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地址: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代理机构传送的本项目电子版文档和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09时00分,地点为桃江县新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开标室(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室内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按桃江县人民政府桃政发[2013]32号文件规定,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由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后同资质原件一并查验),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和《桃江县共公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网上发布。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桃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标活动。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10.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桃江县龙洲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 址:桃江县文化路25号联 系 人:刘女士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28号联 系 人: 文先生电 话: ***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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