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兴隆县东大梁至北庄段1.8公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密封形式为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隆县东大梁至北庄段1.8公里公路改建工程 

(2)建设地点:兴隆县兴隆镇小东区村

(3)建设规模:全长1.8公里,设计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设计标准为 *** 公路.设计路面结构为:18cm碎石垫层、20cm水泥稳定基层、4cm+3cm沥青混凝土面层。

(4)工期: *** ,预计开工日期为 *** 日至 *** 1日。

(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附件1所提出的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告知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过去一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4.投标报名

4.1登记注册

根据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凡有意向参加承德市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首次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l.ggzyjyw.com/)网上发售系统的,须在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l.ggzyjyw.com/)用户登录“市场主体登录”注册,注册后应先登录“投标方登录”,在资料管理-基本信息中完善基本信息,提交至信息库审核(所登记信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携带信用信息登记时扫描件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到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信息审核。因未及时办理信用登记及相关手续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后进入正式库。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

4.2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只发售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 9时00分至 *** 17时00分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泄露该投标人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5.3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 *** 9时至 *** 17时。

5.4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 *** 17时。

5.5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交至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

账户名: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00 1687 3080 5050 768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备注:

1)缴纳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保证金”等信息关键词以方便我中心进行核对。

2)划分标段的项目且潜在投标人针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时须分标段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保证金缴纳时应使用会员注册中的账户(须与企业基本账户一致)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4)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进入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

5)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由兴隆县交易中心统一退付到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基本账户。财务办公室联系方式:,董女士。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1月99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xl.ggzyjy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址:兴隆县

联系人:孙高洋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

承德分公司:承德市高新区御龙瀚府小区

联系人:滕广山、王春静

 话:

 

附件1资格预审条件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5(201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段)以上公路工程(包括路面、路基工程)施工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申请人在过去5年中(2012年10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提供由招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至今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单位1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

近5年内(201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 *** 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以职称证为准);

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单位1年(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社保缴纳证明

近5年内(2012年10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 *** 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项目总工。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单位盖章)

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文件之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直至产生1-3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e.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的,均按照无效处理。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报价单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报价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投标报价(总价)与投标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4)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2.1.2

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

a计算时去掉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b当投标人的数量为3-4家时,不去掉最低报价;

c当投标人的数量为5-9家时,去掉2名最低的报价和1名最高的报价;

d当投标人的数量为10-19家时,去掉4名最低的报价和2名最高的报价;

e当投标人的数量为20-29家时,去掉6名最低的报价和3名最高的报价;

t当投标人的数量大于30(含30家)时,去掉8名最低的报价和4名最高的报价;

按以上则计算去掉超出控制价上限的投标人报价及投标报价最低的和最高的投标报价后,剩余的被宣读的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超出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去掉的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1)

施工组织设计

0分

2.2.4(2)

项目管理机构

0分

2.2.4(3)

评标价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 

评标程序 

(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 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当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为2家或1家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22 

细化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1.4~3.1.6不适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和下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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