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受 榕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 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及配套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9-146130-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及配套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完工期

1

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及配套设备

一批

3639908.00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包括国、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到三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

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至 ***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10815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11081500

十一、开标地点: 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先生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1室
联系人:卢伟垚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5500
(三)采购人:榕城区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湖路东侧
联系人:谢楚斌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2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揭阳市三江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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