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办公楼维修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016470001
招标公告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办公楼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编号:I1300000001016470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所属地区:衡水市-市辖区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
招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办公楼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办公楼维修工程,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办公楼消防、排水维修工程,二标段为办公楼室内维修工程,详情见招标文件。

2.2、工程地址: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

2.3、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本)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 *** 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 *** 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

4.2投标人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需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的企业信用报告(20179月之后开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在网上通过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送至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71013日至201710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30930分,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市中心支行         

    址:衡水市新华东路6      

联 系 人:吴彦水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衡水市中心街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直房产四楼          

联 系 人:范香云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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