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区桥梁检测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城区桥梁检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LCZC2017- ***
三、首次招标公告日期: ***
四、开标日期: *** 14:00:00(北京时间)
五、变更内容:
变更前:第二页,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法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含桥梁检测项目);
4、投标人须具备以往类似试验检测项目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响应的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页,四、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8:30至 *** 17:30。
变更后: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执照;
4、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 *** 资质;
5、具有省(直辖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法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含桥梁检测项目);
6、投标人须具备以往类似试验检测项目的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响应的能力。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页,四、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8:30至 *** 17:30。
四、获取磋商文件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8:30至 *** 17:30。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北路81号
联系人:袁科长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星光大厦七楼701
八、监督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附件:具体内容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答疑板块内下载。文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R4zq8a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