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标段编号: ANJ160562-02SG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项目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原儿童、消化医学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5]58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8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44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4200.00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3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姜家园121号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4、建设内容: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6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消防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原儿童、消化医学中心综合楼)消防工程,包括消防水安装工程、火灾报警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项目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建筑物高度65.7m,建筑面积56864m2。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 *** (含)以上或者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 *** (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可选合格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 *** 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和厂房除外)消防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金额不一致,则以中标通知书中金额为准,相关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剔除通过形式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 ×Q1+B ×K2 ×Q2 Q2=1-Q1;Q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65%—85%(抽取数值为65%、70%、75%、80%、85%),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2、投标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次资格审查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证书、业绩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如投标人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数据不完整,则需在资格预审前自行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完善数据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可。
4、本工程为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六个月(2017年04月至2017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社保中心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中)。
6、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均采取电子网络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7、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招标澄清或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到户)、电汇、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到户)、电汇、保函的形式向中标人提供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如招标文件中做要求,此处要加,如不要求,可取消)。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7时47分到 *** 17时47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盖章)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鼓楼区姜家园121号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1010室
招标人邮编:210000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代理机构联系人:毛丽娜
招标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6558209转8060, ***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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