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用电工程(增容、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用电工程(增容、改造)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用电工程(增容、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710003-1

(三)项目预算160万元

(四)施工范围

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10KV及以下用电工程(增容、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工期:60日历天

     ()工程地点: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7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 接受黑白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

   (三)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四)投标人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208房间,联系电话:);

 (六)投标人拟选派本项目经理须具有 *** 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七)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 2017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内容。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10138:3020171020 17:30

(二)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投标人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11314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1131430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李许静  联系电话: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71131430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许静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2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猛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江苏润生水处理产业有限公司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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