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跃路框构桥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跃路框构桥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飞跃路框构桥照明设施提升工程补充列入2017年城建计划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飞跃路框构桥照明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3工期:20171110-2017122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建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13日至2017年1019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以上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2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电子光盘20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7日,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12 

联系人:刘艳梅、陈虹飞

联系电话: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