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闽侯县教育局 的招标编号 闽侯房建招2017088  闽侯县上街镇青州幼儿园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 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侯政办项[2017]67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侯县上街镇青州幼儿园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590.6m2,总建筑面积约3500m2,容积率0.97,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1)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的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500m2,(2)教学楼室内装修,校园路网、围墙、景观、操场建造,以及周边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建设 
2.4投资总额:总投资约18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1072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及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2.6.2招标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工程勘察及施工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室外装饰)、结构(含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给排水(包括污水处理)、消防、人防、电气、电梯、暖通(空调)、供配电、建筑智能化、环境工程、护坡、基坑支护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可研究性报告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为勘察单位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0  12 日至 2017  10  1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0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4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整(¥61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91000分 ,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072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32.91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教育局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 ,邮编: 350199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伯爵大酒店5楼(黎明技术学院内)
邮编: 350000 电话:  *** 3 ,传真:  *** 3
联系人: 小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151601421000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708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 闽侯县住建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话: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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