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130181620010629)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13018162001062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 -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
 四、项目概况:地上3栋十层科研办公楼,高度46米,最大跨度10.5米,地下二层,连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82680.6㎡。具体建设规模以立项批复及规划部门核发的用地规划批文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图纸、技术需求书、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方案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有关资料及说明对建筑智能化工程进行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承包本工程包括综合布线(智能专网)系统、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无线对讲(兼巡更)系统、电子信息发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梯联网控制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系统的配电、防雷与接地等系统设备材料的设计、采购和安装等项目工程施工。
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
①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工程施工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
②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包括甲供设备供应商)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总承包人做好本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界面做到有序施工,配合总承包人做好本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
规模:地上3栋十层科研办公楼,高度46米,最大跨度10.5米,地下二层,连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82680.6㎡。为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684.445841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 至 *** 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 0时00分,截止时间: *** 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 *** 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施工专业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 *** 建筑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2.
8、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某项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决定的通报》(番住建发[2017]208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3.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5.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6.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9.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10.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11.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
异议受理电话: ***
13.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49号
14.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网址: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5.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17.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18.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19.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20.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1.
 
22.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4.
2017年  月   日
25.

附件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番禺智慧城市之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地块五)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人 吴俊芳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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