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TJYRCDJ2017548
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蒲窝镇关庄村关庄社安置点亮化工程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PLFZLT2017047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在安置点巷道、文化活动广场周围配套安装太阳能路灯25盏,本项目总预算价为11.25万元。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提供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施工安装 *** 以上(含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函(厂家直投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5、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5时00分,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LTJYRCDJ2017548_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蒲窝镇北街003号
联系人:郭小强
电 话: ***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联系人:仇彩虹
电 话: ***
邮 箱:5432623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