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市政局城市及道路灯饰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公告 各设计、监理、施工企业: 为规范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市政城市及道路灯饰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的发包行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75号)文件及垫江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建立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垫江县市政城市及道路灯饰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现将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申报及动态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分类建立 (一)为满足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类别划分,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分为设计、监理、施工(含变压器新建、维护)3个类别。 (二)备选承包商可以根据自身资质情况申请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多个类别及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并按照其所在类别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 (三)备选承包商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照明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监理单位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 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灯饰工程用变压器新建维护企业具备电监委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二、申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含变压器新建、维护)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工程类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四)入库报名截止前两年内由备选承包商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备选承包商所有主要管理人员信息(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 (六)《信誉声明》; 注:上述提供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并在评审现场核验原件。 三、申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公告发布媒介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公告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 (二)申报入库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9时00分起至10时00分止;评审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时。地点:垫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三)申报入库资料工本费:申报入库资料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各申报人递交申报入库资料时在递交地点以现金形式缴纳。(注:申请多个类别备选承包商信息库需分别递交相对应的工本费) (四)申报入库资料装订要求:统一采用A4纸,自行编制目录按序装订成册,提供纸质件1份、电子光盘1份(含所有纸质件内容)光盘必须贴上标签(写明备选承包商名称)并加盖备选承包商公章。 四、申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入库资格企业认定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申报的相关企业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入库企业,并向社会公示拟入选的企业名单。对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企业进行考核,实行黑名单制,每年更新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企业名单。 五、动态监管 (一)加入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重庆市行业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诚实守信;不得从事围标、串标、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入库并承接项目;及时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有关工作;自觉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 (二)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清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 1、不具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市政工程项目资格的; 2、被抽取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3、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项目的; 4、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其他处罚的; 5、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6、自愿申请退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 7、违背建库单位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的; 8、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留在备选承包商信息库的。 七、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建库单位:垫江县市政园林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