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饰装修

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经樟发改基字[2017]64号立项批准,现进行设计公开招标,欢迎优秀企业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樟树市滨江新城盐城大道和新105国道交汇处(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350平方米,地下室设备用房约1536平方米

4、总投资约3475万元(其中建筑智能化808万元,本项目控制价72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建筑智能化设计工作(含装修设计方案、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套服务)。

三、资格条件: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有效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专项 *** ,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级资质;

3拟派主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 *** 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其他配套设计人员需至少有一名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证书原件或高级室内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4、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进赣信息登记(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审查保证金缴交情况核对表或保证金缴费凭证;

7、投标人应具备相关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91日至20179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类似功能服务大厅)装修设计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的项目和设计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类似功能服务大厅)建筑智能化设计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设计合同原件;

8、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装饰设计专项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2)投标人资质可承担设计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否则资质做不合格处理。

两个以上法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设计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为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10319:00时整

2、地点: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发布在“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ggzy.com/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网(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2、本工程不采用电子化开标,投标单位无需上传电子标书,只需网上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投标单位需携带纸质标书参加开标。

七、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敖女士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电话: ***

樟树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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