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标题: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2、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LHPZB-CC-CZGC-201709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工程已由相关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2.3 工程内容:包含图纸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预算金额:303.03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720179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1905室)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同等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此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 *** 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929930分,地点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190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时代大厦(巴黎春天楼上)1905室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 *** 6

 

监管部门: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 *** 2

 

3、地域类型:县区
4、政府采购编号:JLHPZB-CC-CZGC-20170904
5、代理机构名称: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联系人:郭盼
7、办公电话:
8、联系电话: ***
9、传真:
10、邮编:130000
11、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时代大厦1905室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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