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的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075 县城公交场站(勘察设计)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侯发改审批[2017]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城公交场站(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2.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3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5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交车停车位75标台,地下机动车泊位200个及配套设施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9526.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 5828.03 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6.2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道路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暖通工程、公用工程、环境工程、附属工程、机电设备抗震、景观绿化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年/月开工,建设周期1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4.投标人应具备类似业绩:无
3.5.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并已按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9日至201710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29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112日上午930,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828.0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50.043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129号
电  话: ***  ,传真: /  
联系人:洪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283号天骅大厦10-18,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  784157615@qq.com  
电话:   传真:  0591-87731143
联系人:  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 0142 1000 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侯房建招201707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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