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 0 | |||
项目名称: | 青银、青新及青岛流亭机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 | |||
工程地点: | 青银、青新及青岛流亭机场高速公路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6696.18万元 | 工程造价: | 5973.154127万元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青交建【2016】48号、青交建【2017】12号、青交规划【2017】20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37020042776013X201616F020040 | 绿色通道编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王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惠铭艳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20042776013X201616F020040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青银、青新及青岛流亭机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涵盖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所辖1个区域管理中心、3个管理分中心、11个收费站,地理范围覆盖青银高速公路(青岛段)、青新高速公路(青岛段)及青岛流亭机场高速公路。 青银、青新及青岛流亭机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已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系统。由于建成年代早,运行多年,部分设备设施老化,技术落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本项目对其机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及附属设施改造;应急平台升级和运维平台建设。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青银、青新及青岛流亭机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涵盖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所辖1个区域管理中心、3个管理分中心、11个收费站及道路沿线机电设施的更换、增设、维修。)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 *** 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对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工1 人: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或总工;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七、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 ,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同类工程的界定:自 *** 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机电工程或隧道机电工程。 十一、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十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十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 |
十五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 *** 4、传真 *** 4、邮箱 *** 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 5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