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17-10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高压工程项目已由长经内资字[2016]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际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高压工程项目,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乙四街、西至空地、南至甲三路、北至机场路。
2.3 工期要求:甲方通知中标单位施工之日起 ***
2.4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9:00时,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政务中心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媒体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际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乙四街、西至空地、南至甲三路、北至机场路。
联 系 人:苏 伟 联系电话: *** 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莱德宾馆7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