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厨房及锅炉房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招 标公告
上海   ***
招 标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 标条件
厨房及锅炉房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招 标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称“招 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目前已具备招 标条件。受招 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

行公开招 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 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
名称:厨房及锅炉房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简要技术参数:此次新华医院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安装工程项目包括大锅炉房、小锅炉房、食堂1楼厨房、食堂2楼厨房、食堂3楼厨房、食堂5楼厨房的6台监控主机,16个可燃气体探测器,6台紧急切断阀

,6台远程信号传输装置并包含设备安装,系统维护,软件调试。
2.2 实施地点:招 标人指定地点。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事业单位(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

出价转换成人民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近三年内,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国境内卫生医疗机构提供过类似服务以及大型商业设施与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相关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施工,维护保养,需出具2014年(包括2014年)及以后的证明,包括但

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
3.4投标人必须为本院所在地燃气公司(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燃气报警系统安装项目的年度承包商,并与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签署年度燃气报警施工合同,且合同在有效期内并需出具2017

年合同复印件;
3.5 投标人销售安装的产品应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销售备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6投标人需已具备有远程监控平台系统,且有成功案例并在实际应用中,需出具相应的案例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证明,平台开发资料,合同复印件等。
3.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8 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 标文件:
4.1.1招 标文件发售时间: *** 到 *** (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4.1.2 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招 标文件购买方式:
汇款购买,并提供以下资料:
(1) 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标书款支付凭证发送至xy1101060130@126.com
(2) 若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 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 标文件;
(3) 请提供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 招 标代理机构会通过Email方式将招 标文件发送至购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登记报名表。
项目联系人:白雪
手 机 ***
邮 箱:bai_xue05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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