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背村秀北坑至竹头背亮化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南平闽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延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隔背村秀北坑至竹头背亮化工程,建设单位为 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安装41盏路灯,预算审核价为22962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隔背村秀北坑至竹头背亮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等;

2.4工期要求: *** ;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229627 *** %,发包价为:¥202641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其他要求:?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7]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请于 2017 年 0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1单 *** 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现场提交;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 *** 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 17时3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秀篆镇隔背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央华城C区3幢3001室

    联系人:小郭          电话(传真) ***

    邮箱:gdhm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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