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CG-2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炼焦部熄焦车中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炼焦部熄焦车中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2017CG-261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炼焦部备用熄焦车车架基础以上钢结构(不包括耐热板的制作)全部拆除制作安装,更换淌水板、熄焦车门等中修项目。 6、最高限价: 320000.00元(含17%税),中标方须出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 (3)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17%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的能力;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严重违约的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00在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 4) 近三年内具有同种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用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代替。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持授权委托书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评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nmgcqjy.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小军 联系电话: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 联系人:王悦任眀燕 联系电话: *** 邮箱:nmghtzbdl@163.com 2017年9月11日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炼焦部熄焦车中修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