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炼焦部熄焦车中修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CG-26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炼焦部熄焦车中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度炼焦部熄焦车中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2017CG-261

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炼焦部备用熄焦车车架基础以上钢结构(不包括耐热板的制作)全部拆除制作安装,更换淌水板、熄焦车门等中修项目。

6、最高限价: 320000.00(17%),中标方须出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

3)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17%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的能力;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严重违约的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11日至20179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2:00 ,下午 14:30 17:00在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层招标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

4) 近三年内具有同种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用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代替。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911日至201791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12:00,下午 14:30 17:00持授权委托书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评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nmgcqjy.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小军

联系电话: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

联系人:刘乐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27号金地大厦11

联系人:王悦任眀燕

联系电话: ***

邮箱:nmghtzbdl@163.com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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