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扶持贫困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73-1740GNQH031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扶持贫困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7】137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现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民和县各项目学校院内

    (2)招标内容:民和县24所学校10KV配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4262001001

标段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扶持贫困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

发包内容:民和县24所学校10KV配电工程

计划工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 *** ](含)以上并且[输变电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 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8号紫恒大厦14层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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