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防汛抢险物资及辅助设备配置项目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监[2017]6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区津滨大道与天增路交口以东,排水八所场内南侧。排水八所场地较规整,成正梯形,本次工程位于南侧库房区。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 ,计划完工日期为 *** 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心城区防汛抢险物资及辅助设备配置项目防汛库房建设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防汛库房建设施工,合同编号:FXKFJSSG/HT-2017-01。主要内容为对防汛物资设备藏储专用的防汛库房进行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近五年(2012~2016)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4年~2017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 *** 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与投标资质相对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按《关于加强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材料。 4.2 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天津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 ~ ***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电汇形式交纳,其中除银行保函形式外,其他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日14时,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9时在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排水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 *** 转8023, *** 传 真 *** 发布日期: ***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846 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