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城市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吉县发改综合[2017]2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木萨尔县城市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满城路和天山路

    2.工程规模:天山路夜景亮化照明。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MTE2017092117200501005
吉木萨尔县城市亮化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照明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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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含)以上并且[专项资质照明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 到 ***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 *** (10:00时)至 *** (20:00时)(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在职单位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原件)、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疆外企业提供疆外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报名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两家(包含两家)。以上均需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8万元;保证金编号:CJ20171140。(保证金缴纳时间为 *** 10:00- *** 23:59) 4、设计施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州财政局楼下),行号:104885001092, 账号:107648048696。 5、设计施工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木萨尔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昌吉市屯河路新天地商务港8015室
邮 编:
831700
邮 编:
831100
联 系 人:
陈军
联 系 人:
罗勇建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6308885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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