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191001001(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桥墩镇104国道柳垟村至金山头村路灯照明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立[2017]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苍南县桥墩镇104国道柳垟村至金山头村路灯照明工程,全线长3公里,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灯杆灯具、电缆管道及线路、箱变、电缆工井设施布设等,有关设施同步建设。本工程项目投资总额约273万元,工期为6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桥墩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及以上,须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项目负责人: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企业业绩:无要求。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8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7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7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9日。 5.4 答疑时间:2017年9月30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传 真: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2日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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