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永善县过境路至林业局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永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17】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善县过境路至林业局路灯改造工程
2.2招 标 人:永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3工程地址:永善县溪洛渡镇
2.4工程性质:改造
2.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6项目概述:将原64盏路灯全部拆除,重新安装64盏新型景观灯;计划投资约 224万元。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招标范围: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012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①申请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投标企业具有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不低于本项目计划投资的类似项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三项及以上,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书。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
3.5信誉要求: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在政府部门相关网站上可查询;待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报名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实,如发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已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该投标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3.7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报名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资格后审。
五、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2日09:00至2017年09月28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在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申请人如不按以下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招标人拒绝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员工,报名时须出具本人在本公司社保卡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9企业);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⑧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不低于本项目计划投资的类似项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三项及以上,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书;
⑨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
⑩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并经我市劳动监察部门核实签字盖章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原件(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须知》下载地址:http://www.zthrss.gov.cn/Pages_8_10907.aspx )。
申请人另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5.2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22:00。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账 户: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善振兴分理处
账 号:24036601040000666
永善县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8704565636
联系人:胡滟雲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中心备案;各投标人严格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再到交易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及换取凭证,投标文件中装订各投标人转账凭证即可(如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导致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16日08:30至09:00时止;地点:永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永善县人民政府网(www.ynys.gov.cn)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溪洛渡镇校园路1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团结路钻石苑
联 系人:晏玉海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