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2017-28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渝秀大道两侧等路段高层建筑立面灯饰工程规划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已由秀山发改函[2017]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 ;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51处高层建筑立面灯饰安装,安装面积260000平方米,采用LED光源; 2.3 项目总投资:约2100万元 ; 2.4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各节点的工期要求如下: (1)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阶段的全部工作并确保该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 (2)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并确保该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 (3)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并确保该阶段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含: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 (4)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7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全部灯饰工程的施工安装、项目竣工验收以及整体移交工作。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五岳大酒店1栋、五岳公寓1栋、留金国际6栋、兴源人家2栋、五岳广场5栋、大元门1栋、新兴大厦1栋、哈尔滨银行1栋、渝东南交易市场4栋、武陵财富中心3栋、名都广场1栋、中央豪庭1栋、紫云大厦1栋、金山豪苑1栋、城建大楼1栋、华信学林佳苑5栋、四大家建筑4栋、美丽泽京6栋、黔龙阳光御园6栋,共计51栋高层建筑立面灯饰安装工程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设计、材料(设施、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的采购供应[若存在甲供材料(设施、设备)的,则除甲供材料(设施、设备)以外]、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仓储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 (3)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资产的施工安装工作。 (4)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善自身应当具备的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以外,还应当积极协助招标人办理完善该项目建设实施所涉及的其他各项基本建设手续。 2.6 设计理念:重点突出高层建筑天际线以上全部区域以及各建筑的临街面以及临河面的立面灯饰效果,整个设计部分应含有秀山特有的民族文化等元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①设计单位:设计内容包括秀山县渝秀大道两侧等路段高层建筑立面灯饰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 ②施工单位:施工内容包括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3.1.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施工建设业绩1个。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并标明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投标时可由牵头单位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参与投标。 3.3 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9 月22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 4.3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7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开始受理,2017 年 10 月20 日 10 时 0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 秀山县行政事业大厦十楼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7667666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 渝北天山大道西段江与城星怡广场C栋25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