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4320170329
招标备案号:1228201709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施工[2017]0918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大港集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投准[2017]10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542.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大港集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大港集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改造面积约14455.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北楼窗户,更换卫生间地面、墙面、隔断、卫生洁具,更换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更换北楼、车库、泵房、室外的强电线路、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等设施。本工程总投资542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大港集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大港集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维修改造面积约14455.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换北楼窗户,更换卫生间地面、墙面、隔断、卫生洁具,更换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更换北楼、车库、泵房、室外的强电线路、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等设施。本工程总投资542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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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需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单独配置,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及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他要求:本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人民政府第30号令)进行招标。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确认单,文件逾期不售。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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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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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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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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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法定代表人:朱振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许方方电话:65576106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李冬电话:25865517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受理负责人:窦福起、蔡英杰电话:02265305229传真:02265369513电子邮箱:bhxqjgc@163.com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88号滨海国泰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