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要求:报名时法人和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经注册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经注册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岗位证书、经注册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都必须带原件到报名现场查验); 2、递交投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是法人和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根据普住建建【2014】226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企业注册地不在普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到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入普基本信息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