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郑县碑坝镇石笋坝村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经《南交函【2017】109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郑县碑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该项目地点起于广家店,止于石笋坝。全长3.0公里,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
        2、建设内容:铺设厚度20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共设标志牌22处,警告标志20处,禁令标志2处,以及完善全线排水与安防工程。
        3.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3个月。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完成2个累计3公里及以上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格证),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5凡未在《陕西省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报名时提供截图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段的投标者,请于 *** 至 *** (节假除外),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需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4-2016年财务报表;企业、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至今)完成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交安B证、无在建证明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在南郑县交通扶贫工程招投标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郑县县城东大街27号)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郑县政府信息网(www.nanzheng.gov.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郑县碑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     传真 ***
        地址: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王观营村委会五楼
        南郑县碑坝镇人民政府 
        陕西天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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