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陆县城污水处理一期改造工程已由平发改环资字【2017】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陆县城污水处理一期改造工程

    2.2项目编码:E14080001591718772901

    2.3招标人: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4建设地点:平陆县城污水处理厂原厂区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处理污水规模10000m³/d,建设内容主要为改造、拆除、新建三部分。

    2.6投资额:约1700万元

    2.7计划工期: ***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违法或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08时00分起至 *** 17时3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16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40000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码(E14080001591718772901)。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退还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陆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平陆县傅岩路

    邮编:0443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plxbzywsclyx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人民北路与条山街交汇处交通银行三楼

    邮编:044000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传真 *** 15386892111

    邮箱:ychtzb@163.com

运城市衡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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