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七彩镇摄影博物馆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交易编号:ZJA1709180710
张掖市七彩镇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摄影博物馆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临发改(备)字【2013】51号批复,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 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张掖市七彩镇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摄影博物馆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为650万元。
1.2 计划施工日历天数: *** 。
1.3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 建设地址: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南台村。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壹个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以规定方式确定的正式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一同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参加,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投标建造师),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执业注册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除投标报名外,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履行请假手续后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3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自行《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后,方可报名。
3.4省内投标企业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监管系统上审核确认后,企业自行《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后,方可报名。
3.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所在地及工程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7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企业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如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投标活动。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 *** 9时00分至 *** 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报名。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网上报名后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肆份)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 ***
邮    箱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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