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夏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夏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夏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莲湖、大禹像公园灯饰设备更换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83528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共一包,预算价格220677.6元。

1)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保修、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采购文件。

2)供货期:30个日历日。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激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路灯安装须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 *** 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 8时00分起至 *** 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逾期将无法下载)。

4.2采购文件获取办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291500分(或)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 *** 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为4400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8352801)名称。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夏县住房保障    采购代理机构:夏县政府采购中心

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址:夏县新建北路8号       地址:夏县东风西街14号

 编:044400                 邮编:044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杨先生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xxx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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