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窑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窑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本级市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文物保护看护管理用房180㎡,巡护道路1000米,保护围栏围墙3556.6米,8立方米容积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道路建设2579.1平方米,冲沟砌护1050米;高压供电线路、低压供电线路、160KVA箱式变电站;供水管线820米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内容。
2.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灵武市宁东镇永利村。
2.5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 (含 *** )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提供宁夏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3.2 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 *** 注册建造师证及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名(www.nxzfcg.gov.cn),报名时需提供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jpg图形格式)上传。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 、3915752。
5.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银川市市民大厅开标室(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西路
188号派胜大厦五楼
邮编:750400 邮编:750001
联系人:张涛联系人:张宁、郭生彪
电话: *** 电话: *** ***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