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7)招字022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道亮化工程已由诏安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以诏移[2017]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镇沈寨村;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05005.00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05005.00 *** %,即发包价为人民币364504.50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含 ***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总承包资质 ,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华林怡景B区21幢90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下午15: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当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及中标候选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 *** 内退还。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 *** 下午15:3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下午15:30时(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7.3开标地点: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等上发布。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西潭镇    邮编:363500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华林怡景B区21幢903室     邮编:363500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 ***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诏安县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

 招标人: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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