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河溪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碚发改〔2016〕2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碚区蔡家岗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马河溪流域黑臭段880m干流河段,涉及北碚区蔡家岗镇灯塔街、蔡家街2个社区,灯塔、天印、双碑村3个行政村。工程包括马河溪河道清淤总计8386.89水下自然方、河道底部改良总计11684m2、淤泥堆场6720m3、下沉式湿地596m2、岸边挺水植物护岸带660m2及纵四路与纵五路一体化处理设施等。

  2.3 工期要求

2.3.1 *** 前,中标人完成所有清淤工程,同时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函》(渝建函〔2017〕206号)等重庆市、北碚区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马河溪黑臭现象消除并按照规定经重庆市、北碚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含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效果评估报告)。

2.3.2 *** 前,中标人竣工验收合格,同时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函》(渝建函〔2017〕206号)等重庆市、北碚区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马河溪长制久清并按照规定经重庆市、北碚区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含专业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效果评估报告)。

2.4 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最终以最高限价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近三年(指在 *** 至 *** )具有1个同类业绩[指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河湖综合整治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9 8日起,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4 本次招标不采用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928900分至20179 2810 00分接受投标文件;

5.2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 92810 00分。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蔡家组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6号      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楼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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