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开发区2017年景观灯光一期工程己由海兴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海兴经审发【2017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补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本项目拟定亮化开发区内行政中心等办公楼、商铺、工业园区、大、小转盘,东、西两高速收费路口,行政中心广场及所有城区内街道等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兴开发区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8日至2017915, 每日8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扫描件。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98日至2017915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须于2017922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技术标专用封面、封底及密封纸。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到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复印。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海兴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址: 海兴开发区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人:  余建国                 

  话: ***           话: ***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x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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