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已经中卫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中卫市机关事务局,项目巳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工程

建设地点:中卫市行政中心

建设规模:中卫市行政中心消防维修验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 *** (含 *** )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提供 *** 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2 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行政中心整体消防工程验收工作,必须保证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3.5 根据《宁建(建)发〔20172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禁止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98日至2017914每日8:00 时至18:00 时(节假日休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nxzfcg.gov.cn)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帐号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CA锁办理业务咨询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39157513915752。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3号键咨询即可。

4.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变更补遗”。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机关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中卫市新区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

联系人:荆丽君                                  人:单晓慧  

  话:                           话:0955-7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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