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城乡广场改造及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金润施工(公招)2017-0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城乡广场改造及亮化工程施工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17] 429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现委托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招标内容:中心广场、盐湖广场、奥体广场等的改造及亮化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2184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城乡广场改造及亮化工程施工

发包内容:中心广场、盐湖广场、奥体广场等的改造及亮化

计划工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 投标单位未被青海省、海西州和格尔木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4)本次招标投标人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不得有贿赂犯罪的记录。(5)本次招标不接受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青建工〔2017〕173号文件中规定的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6)省外企业投标人须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备案,并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到17:30,在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30分,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gov.cn)、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zzx.haixi.gov.cn/hxggzyweb)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广场路1号(万达广场)3号楼10楼

联  系  人:王化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