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一期项目—滨河公交首末站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发改发【2016】3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卫市交通物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卫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一期项目—滨河公交首末站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滨河新区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滨河公交首末站充电站(桩)相关配套工程;

二标段:滨河公交首末站充电站(桩)配电及管理系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一标段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区外企业须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级)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察委员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区外企业须 ***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示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7817日至201782408:00-18:00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2 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817日至2017年824日,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 *** 、3915751、3915752;中卫市办理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和产权交易科联系。咨询电话 *** 。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市交通物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鸣沙路

       编:755000

        人:   

         话:0955-7666339

      构:陕西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址:银川市金凤区

      编:750002

     人:李

      话:0951-6890186

 

                                                                                

                                                  201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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