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208120150197, 1222208120150196, 1222208120150198
招标备案号:12142017084010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7]0806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四期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五期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武审批[2015]1460号、津武审批[2016]26号, 津武审批[2015]1461号、津武审批[2016]27号, 津武审批[2015]1459号、津武审批[2016]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2205.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四、五期项目,总建筑面积237637.49平方米,总投资约18亿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为: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四、五期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招标规模227487.59平方米,本标段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包括院区内路灯、景观灯、庭院灯及楼体夜景灯等照明系统、控制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连接调试及质保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0日 至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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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副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级别,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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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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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1 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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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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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张福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武清商务区国际企业社区B6楼邮政编码:301700联系人:严涛电话:22985885传 真:2298588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04-1106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靳跃鹏电话:23681708-822传 真:23669319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刘晓熙电话:82190151传真:82190151电子邮箱:wuqingjianwei@sina.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