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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2017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龙泉镇光辉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拜泉县2017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龙泉镇光辉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拜泉县2017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龙泉镇光辉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拜泉县龙泉镇光辉村民委员会,招标编号:GXQ2017-166,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拜泉县2017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龙泉镇光辉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主要为光辉村10KM工程。    

2.2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共计 *** 。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及以上资质。

(2)项目班子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1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长或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齐齐哈尔市建设网上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含工程量清单),开标时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14时 00 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 14时 00 分前,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7.发布公示

    7.1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齐齐哈尔市建设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泉县龙泉镇光辉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京伟

    电    话 ***

    招标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洪

    电    话 ***

电子邮箱:gxzb88@126.com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游览路5号(齐大培训中心643)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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