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406G17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川县教育系统十一所学校粉刷项目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17]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川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投,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教育系统十一所学校粉刷项目

2.2建设地点:桦川县教育系统十一所学校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93945平方米

2.4投资总额:250.22万元

2.5计划工期: *** — *** ,共 ***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2 时至 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单位企业锁;

(9)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报名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需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工作;

(11)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2时至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 00分,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ms.gov.cn)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以便核对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级、安全许可证信息等)、企业人员信息(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否则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应对所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川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钢铁街1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7

电子邮件:hljyuk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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