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裕民县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裕民县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二次公告)》。招标人为裕民县江格斯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裕民县江格斯乡均朱热克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建设地点:裕民县江格斯乡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及概况:
建设20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广场,购置健身器材,建设篮球场,建设百姓大舞台一座。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登记册(疆外企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查看原件及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乌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01室
联系人:梁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