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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 | 公告号: | 利建招公字[2017]50号 LJZCZ2017-045#-1 |
项目名称: | 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27#、28#楼及配套沿街商业楼工程 | ||
工程地点: | 利津县津八路以西、大桥路以南、规划中的里仁路以北,原东尹王村、西尹王村位置。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计划工期: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869万元 | 工程造价: | 2833万元 |
结构形式: | 框架 | 工程规模: | 9115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利发改(2014)79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5222017-18 |
建设单位: | 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主任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王主任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陈女士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0546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招标项目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27#、28#楼及配套沿街商业楼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4】79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名称:利津金凤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凤凰城街道尹王庄社区A区27#、28#楼及配套沿街商业楼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津县津八路以西、大桥路以南、规划中的里仁路以北,原东尹王村、西尹王村位置。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9115㎡,其中(公共)3091㎡。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施工计划投资约2833万元。监理为一个标段,监理计划投资约3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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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投标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除法定节假日外)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并持网上报名凭证请于 *** 至 *** (除法定节假日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南四楼)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2、报名施工的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印刷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6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委托代理人(如设委托)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监理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6年10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委托代理人(如设委托)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1、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2、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时,须出具前来盖章人员的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利津县清欠办不予盖章。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1)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件;(2)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五 、网上报名时间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除法定节假日外)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 |||||||||||||
七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八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 |||||||||||||
九 、监督机构 | |||||||||||||
报名时间: *** 8时30分 - *** 17时3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