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雁五线K1+200-K3+350段路面大修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立项证〔201737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在国家成品油消费税返还资金中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

2.1.2工程造价:约326.5万元。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从雁五线与G325国道交叉口,里程桩号为K1+200处起,自北向南,至雁五线终点,桩号为K3+350处,全长约2.15公里为 *** 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对于单条纵向裂缝,轻微裂缝采用沥青灌缝,损坏程度相对轻微的病害,按1.0米宽挖除旧沥青路面上面层及下面层界限范围内所有沥青砼面层12厘米厚并重建上面层及下面层;(二)对于多条裂缝、网状裂缝、车辙及推移等相对比较严重的病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破除宽度,一般按整条车道进行破除重建沥青面层,厚度按12厘米厚计算;(三)对于大范围坑洞等严重的病害,按全幅路面进行破除,重建35厘米厚水泥砼面层。

2.1.5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招标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 个标段1个合同段。

标段

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路面工程类

/

K1+200~K3+350

2.15公里

路面工程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 资质,201211日至今,至少有承担过一项工程造价300万或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1日至20178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和《鹤山市建设工程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施工)》(表格从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一式叁份)在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内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收取费用800元,收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11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网站)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凤亭路438地址: 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城路612

联系人:关先生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电话:

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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