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曹庄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曹庄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20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期:同施工工期; 

6、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须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到开标现场核对,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8  21 日至2017年 8  23 日17:00整。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 8  21 日至2017年 8  23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 8  21 日至2017年 8  23 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交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交纳帐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7.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代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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