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区宝顶镇后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店招店牌整治)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国有资金,发包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方式进行发包确定承包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区宝顶镇后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店招店牌整治) 2.2建设地点:大足区宝顶镇 2.3工程建设内容:新做店招牌140块,招牌规格为:长2米、宽0.6米、厚0.03米;招牌制作质量要求:实木结构,木材品种材质的采用不得低于三类(按《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CQFGYLDE-2008)“第四章木结构工程”“说明”中相应标准),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规定制作安装施工,店牌字体为凹形雕刻,招牌表面漆为仿古漆。建设造价约28万元。 2.4工期:30日历天。 3.发包范围及价格 3.1发包范围:新做店招牌140块制作和安装。 3.2发包价格 (1)新做店招牌综合单价为2000.00元/块,暂定总价280000.00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该部分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风险费、采购费、保管费、运输费、检验试验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2)新做店招牌为固定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合同,结算综合单价不因人工、材料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新做店招牌数量暂定140块,结算数量按照实际完成的并经发包人签认的数量进行确定,并以固定综合单价与实际完成的店招牌数量计算总价。 (3)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建设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自行确定相关工程量,以及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将项目的材料转运、临时设施费、日常清洁及竣工清洁处理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综合考虑纳入承包范围及合同价范围,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承包后又以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结算均不进行调整。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担保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担保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担保金,担保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担保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交纳担保金,查验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按后附“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规定格式。 (3)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担保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提交担保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担保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担保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担保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担保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担保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投标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入渝登记备案人员或者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上述资料在发包会抽取现场由各报名承包商代表向发包人提交加盖承包商公章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承包商资格审查合格,才具有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比选公告于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和重庆市大足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信息网(http://szj.dazu.gov.cn/index1.asp)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10:00 时至2017年8 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 月25日11:00时(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承包商代表在按规定提交抽取担保金后,向发包人(及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报名登记,同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 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2.0‰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6.履约担保 (1)担保金额及形式:按发包金额的10%以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 (2)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7.工程款支付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发包人在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具体情况在三年内付清。 8.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介绍发包人、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发包人公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潜在承包商按时间先后顺序递交抽取保证金的潜在承包商顺序号及名单后,(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发包会,核验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会,则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代表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2条“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先后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抽取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7)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8)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宝顶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宝顶镇联系地址:区蓝湖星空小区(商务中心大楼东侧) 联系人:陈世果联系人:陈兰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